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梁佳彤
12月31日晚间,道氏技术(300409)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荣继华、张翼、胡东杰、吴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不规范、预付款项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违规行为。
警示函显示,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不规范方面,一是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期未及时审议并披露。2023年6月28日,道氏技术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大额存单中,存在25笔共计2.9亿元的理财到期日超过董事会审议的有效期,公司应于2024年6月27日前赎回或召开董事会审议,但公司未及时赎回且直至2024年9月19日才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相关议案。
二是募集资金置换相关募投项目先期投入不规范。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于2023年4月13日到账,10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3年9月15日,公司已投入募投项目待置换的自筹资金为2.02亿元。经查,上述置出资金中1.15 亿元为募集资金到账后继续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支出。
此外,公司还存在预付款项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违规行为。道氏技术2022年、2023年年报披露的预付款项前五名期末余额及占比披露不准确,2023 年年报预付款 1 年以内账龄及1至2年账龄金额及比例披露不准确。
广东监管局表示,道氏技术董事长荣继华、总经理张翼、财务总监胡东杰、董事会秘书吴楠,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决定对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荣继华、张翼、胡东杰、吴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碳材料、锂电材料、陶瓷材料三大板块。公司主要产品为石墨烯导电剂、碳纳米管导电剂、三元前驱体、钴盐、铜产品、陶瓷墨水、陶瓷釉料。
财务方面,道氏技术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61.10亿元,同比增长14.11%;归母净利润为1.47亿元,同比增长633.87%;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29亿元,同比增长429.78%;基本每股收益0.26元。
值得一提的是,道氏技术11月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上千万元。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佳纳需补缴2019年至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1067.72万元以及相应滞纳金793.38万元,合计1861.10万元。
道氏技术表示,广东佳纳补缴税款是2019年至2021年收到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未一次性计入当年应税收入,因此公司本次自查后进行补缴。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因会计与税法存在时间性差异,故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不影响当年及2024年净利润。
记者注意到,道氏技术实控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在不断被动稀释减少。12月4日,道氏技术公告,控股股东荣继华于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2月2日期间,其持股比例因可转债转股导致被动稀释,减少至18.62%,较变动前的19.70%下降1.08%。此次变动前后,荣继华持有股份数量保持不变,为1.23亿股。
二级市场上,截至31日收盘,道氏技术跌3.61%报13.61元/股,最新市值91.75亿元,2024年累计上涨近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