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6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
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方正证券-西藏信托-浦顺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方正证
券赢策 316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及特定股东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27,44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75%)的大股东方
正证券-西藏信托-浦顺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方正证券赢策 316 号定向资
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方正证券”)计划于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710,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7%)。
持有本公司股份 12,14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99%)的特定股东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计划于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710,2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0.6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大股东方正证 券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和特定股东高新投出具的《告知函》,现 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股东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方正证券 持股 5%以上股东 27,445,000 6.75%
高新投 特定股东 12,145,000 2.9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大股东方正证券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实际资金方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执行法院裁定取得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方正证券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710,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7%)。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时间及方式:
集中竞价方式: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5)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高新投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公司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司法拍卖取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高新投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710,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7%)。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时间及方式:
集中竞价方式: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5)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大股东方正证券及特定股东高新投所持的股份均属于原股东周建灿。周建灿因涉及多起诉讼,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或强制过户,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9 月,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取得周建灿持
有的公司股份 13,500,000 股[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关于周建灿被拍卖股份完成交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
(2)2021 年 5 月,方正证券-西藏信托-浦顺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方正证
券赢策 316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执行法院裁定取得周建灿持有的公司股份
28,800,000 股[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司法拍卖属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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