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收入导致2020年报存在虚假记载,ST浩丰及时任董事长等遭北京证监局警告并合计罚款680万元
来源:界面新闻
ST浩丰11月6日公告,11月6日,公司收到北京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0年,公司与富通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埃威航空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华航无线电测量研究所、中电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中航空管系统装备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开展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上述业务实质为资金融通业务,公司在上述业务中实际只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公司未正确核算上述业务,虚增2020年度营业收入7312.85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11.43%,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北京证监局决定对ST浩丰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总经理李继宏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高慷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申畅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