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2
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ST浩丰 公告编号:2024—057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
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 日(星期一)
7、出席或列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2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乙10号院1号楼众秀大厦第19层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3、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利 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乙10号院1号楼众秀大厦第19层接待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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