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司“其它风险警示”项已否已整改完成?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撤销?新规下公司是否有退市风险?
浩丰科技:
您好,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及《2020年年度报告(更新后)》。目前,公司不存在尚未整改完毕的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上市公司因触及第9.4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及时提出申请,争取尽早撤销风险警示。
公司目前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因2024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目前已整改完毕。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及时提出申请,争取尽早撤销风险警示。公司尚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亦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1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您好,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及《2020年年度报告(更新后)》。目前,公司不存在尚未整改完毕的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上市公司因触及第9.4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及时提出申请,争取尽早撤销风险警示。
公司目前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因2024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目前已整改完毕。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及时提出申请,争取尽早撤销风险警示。公司尚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亦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1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1-07 20:45:12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