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45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有序开展,公司拟启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和任职资格、选举程序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非独立董事3名。本届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通过次日起3年。
二、本次换届选举的方式和程序
(一)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二)选举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15:00时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提名资格证明和所提候选人必备资料等文件。
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进行审核。
6、在第五届董事会就任前,第四届董事会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和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书面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单个提名人提名的候选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书面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但不得提名与自身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
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单个提名人提名的候选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9、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0、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名人应当说明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提名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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