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我提到,我分别在11号和12号卖出,依据是当时虽放量突破,但是相对前高仍背离
上次我提到,我分别在11号和12号卖出,依据是当时虽放量突破,但是相对前高仍背离明显。考虑到高点之后是缩量阴,所以昨天我在接近10日线时又接回。另外,每一次操作都是改善自己交易策略的机会,针对这次操作我自己又对系统进行了改进,其中一点:对于放量突破这种情况,虽然当时日macd仍然背离,但周线macd的dif线是很积极的,相当于对日线做出了技术补偿,所以上涨趋势可以高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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