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杰电气”或“公司”)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双杰电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和股本情况
(一)股票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股。
2022 年 11 月 2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
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本次发行新增的 73,369,565 股股份已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
束之日起 18 个月,自 2023 年 7 月 7 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限售股股东数
量为 1 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发行股份数(股) 限售期(月)
1 赵志宏 73,369,565 18
合计 73,369,565 -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725,255,525 股增加为 798,625,090 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公司股票。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8 日,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为 73,369,565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 发行对象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申请解除限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
号 数(股) 售数量(股) 份数量(股)
1 赵志宏 赵志宏 137,050,808 73,369,565 -
合计 137,050,808 73,369,565 -
注:1、所持限售股份总数为赵志宏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和高管锁定股合计数量;
2、赵志宏系公司董事长,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转为高管锁定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0 股。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 本次变动(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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