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1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健全财务监管体系,防范公司财务风险,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参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
受公司监事会及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及机构设置
第四条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财务管理体系
中各层级、各岗位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坚守职业道德,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
审议批准或实施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监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第六条 公司财务总监为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负责和组织公司各项
财务管理工作。财务总监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七条 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公司
财务总监完成财务工作职责。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应当按照财务岗位职责进行分工,明确各岗位的具体
分工及职责范围,执行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关键岗位轮岗原则等,确保各项经济活动相互制衡、相互协调。
第九条 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以及与所任岗位相称
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依法从事财务工作。
第十条 财务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规定
的程序、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未经过批准不得随意修改、删除会计信息。
第十一条 财务会计人员应当熟悉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情况,严格执行
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管理办法规定,准确核算公司的经济业务。
第十二条 财务会计人员应对所获得的公司财务信息保守秘密。除法定义务
和获得授权或者批准外,任何人不得对外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财务秘密。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人员因工作转岗、调动或者离职,须履行工作交接程序。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印鉴、实物及未了事项等。办理交接手续时,须有监交人进行监交,一般为其直接上级进行监交。公司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其直接上级进行监交,子公司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其财务负责人进行监交。
第十四条 财务总监是公司主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向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
负责。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税政策;
(二)协助总经理开展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三)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
(四)负责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及对财务预算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五)参与制订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融资方案,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投资决策。
(六)在授权范围内负责相关财务收支事项的审批;
(七)签署公司财务报告等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财务负责人签署的文件;
(八)负责协调、沟通各子公司、各职能部门及管理层之间的财务管理关系;
(九)负责公司的财会队伍建设及财务管理,对公司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配置提出合理方案。实施财务控制,进行财务规划。
第十五条 财务经理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财务总监的指导下,组织公司
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财经政策、财会制度、税收法规;
(二)负责组织拟定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组织进行会计核算;
(三)组织会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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