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9 19:37:04 股吧网页版
创业慧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0


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24-043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葛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股 5%以上股东葛航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在
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5,444,264 股(含),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1.00%。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
持股 5%以上股东葛航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葛航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葛航先生持有本公司 220,519,182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4.2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14.2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偿还债务及利息,降低质押融资风险。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非公
开发行方式获得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数量: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5,444,264 股(含),且任意连
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变动事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1

月 13 日至 2025 年 4 月 12 日。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禁止减

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行情确定。

7、葛航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8、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葛航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葛航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