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5-04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软件”、“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3月21日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2014年修订)、《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2014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
本次发行在网下投资者参与条件、网下发行比例、定价及配售、回拨机制等方面有所变化,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
业为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截止2015年4月29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40.58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14.0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1,700万股,均为新发行股份。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额为20,06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4.02元/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3,8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78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0,054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23号文核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创业软件”,股票代码为300451,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一定数量非限售股份的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1,700万股,全部采用公开发行新股方式,不设老股转让。网下初始发行10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5年4月29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将申购数量小于1,020万股和申购数量为1,020万股但报价时间晚于2015年4月28日15:00点的配售对象对应的申购数量予以剔除,对应剔除的申购数量为35,96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10.18%,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
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发行人实际的资金需求、发行费用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02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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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