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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0 17:00:09 股吧网页版
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0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4-090
债券代码:123210 债券简称:信服转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以电
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
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郝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 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旨在保证公司 2024 年度第二期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 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2024 年度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均为在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员工,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2024 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公示系统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日。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4 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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