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5-22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重要提示
1、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伟达”、“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3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83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高伟达”,股票代码为300465。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26元/股,股份发行数量为3,334万股。
3、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5年5月20日(T日)结束。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255个配售对象全部参与了网下申购并按照2015年5月19日(T-1日)公布的《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缴付申购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网下发行过程已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4、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下发行有效申购量为535,500万股,为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255倍;网上发行初步申购倍数为824.2396倍,超过15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公告》披露的回拨机制和总体申购情况,于2015年5月21日(T+1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33.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000.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
5、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2015年5月11日(T-7日)公布的《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配售原则对本次网下发行进行了股票配售,并详细披露了获配投资者名称、类型、申购数量、获配数量等信息。根据2015年5月19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送达最终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8号)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
根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确认,最终统计如下:
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11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55个配售对象中,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参与了本次网下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总额为6,029,730万元,对应的有效申购总量为535,500万股。上述投资者的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3,334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2,100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62.99%;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3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7.01%。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发行初步申购倍数为824.2396倍,超过15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公告》披露的回拨机制和总体申购情况,于2015年5月21日(T+1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 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333.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000.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
三、网下配售结果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披露的网下配售原则对本次网下投资者进行了股票配售,结果如下:
1、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股数合计为535,500万股,其中A类投资者(公募基金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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