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9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⑴ 公司历史沿革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厚普清洁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是于 2011 年 2 月 24 日,由成
都华气厚普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15 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股本)均为人民币
404,165,856.00元。
变更注册后公司最近一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由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0月16日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68641294J,法定代表人:王季文。
⑵ 公司注册地址、组织形式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成都高新区世纪城南路 599 号 6 栋 11 层 3 号,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
公司。
⑶ 公司的业务性质、经营范围和营业收入构成
① 业务性质
本公司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公司具备大型能源工程 EPC 服务能力。产品覆盖
天然气开采领域、天然气车用/船用装备领域、氢能制储/加注装备领域以及航空零部件领域。
② 经营范围
压缩、液化天然气、氢气的车用、船用、工业及民用加气站设备的设计、开发、制造(限在工业园区内经营)、销售、租赁、维修及技术服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子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的设计、开发、制造(限在工业园区内经营)、销售、技术服务;船舶及船舶工程设计、咨询(凭资质证书经营);消防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以上项目凭资质证书从事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特种设备生产(凭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在核定范围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⑷ 第一大股东以及最终实际控制人名称
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北京星凯投资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王季文先生。
⑸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全体董事于 2024年 4 月 17日批准报出。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从公司目前获知的信息,综合考虑宏观政策风险、市场经营风险、企业目前或长期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财务资源支持等因素,本公司认为不存在对公司未来 12 个月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声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和报告货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500 万元以上
重要的账龄超过三年的应收款项 500 万元以上
重要的核销应收账款 500 万元以上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单项在建工程明细金额超过 1000万元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应付账 500 万元以上
款、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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