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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2 20:06:26 股吧网页版
新元科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3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02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通过对照自查,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对《公司章程》的修改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 七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356.6371 万元。 26,888.6371 万元。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
任,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担任法
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

式。 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 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同价额。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273,566,371 股,全部为普通股。 268,886,371 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
…… 不存在其他类别股份,未来公司拟发
行其他类别股时,将按照有关规定发
行并修改公司章程。

……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 担保、补偿、借款或其他等形式,对购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
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
会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
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公司股
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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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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