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7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4-123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开展保理业务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审议情况概述
(一)与关联方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2024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临时)会议和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无锡市新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发保理”)开展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同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根据保理融资市场公允水平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办理保理业务的协议磋商、签署等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2024 年 11 月 12 日在《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18)。
(二)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接受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创
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创泰”)、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联芯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芯”)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增信措施,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反担保等措施。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支付本次增信费用,
也无需提供反担保。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新联芯与新发保理签订的《国内商业保理合同(有追索权保理》(编号:保理字第(2024)013 号,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新联芯与新发保理开展总金额为人民币 3.5 亿元的保理业务。
近日,就《主合同》事项,公司收到黄泽伟先生与彭红女士分别向新发保理出具的《承诺担保函》(上述两份不同主体出具的《承诺担保函》以下统称“《承诺担保函》”)、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与新发保理签订的《最高额浮动抵押合同》(编号:ZGDY 保理字第 013 号),黄泽伟先生与彭红女士同意为上述保理业务提供最高主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 3.5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联合创泰同意在债权最高限额人民币 3.5 亿元额度内为新联芯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向新发保理提供抵押担保。
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范围内。联合创泰已就向新联芯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主合同》主要内容
1、保理商:新发保理
保理申请人:新联芯
2、保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合同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保理标的:应收账款债权
4、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5、保理期限:对应应收账款到期日
(二)《承诺担保函》主要内容
1、保证人:黄泽伟、彭红
接收人:新发保理
被保证人:新联芯
2、保证金额:最高主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 3.5 亿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保证期限: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若主合同项下保理卖方为分期履
行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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