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2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农芯创”、“公司”、“甲方”)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香农芯创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概述
2024 年 12 月 11 日,香农芯创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无锡市欣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欣珩”)、无锡市欣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欣旸”)、无锡市欣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欣联”)、无锡市新吴区欣融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欣融”)及无锡市高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高发投”)控制的其他主体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93,600 万美元(或
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外币,含税,下同。以 2024 年 12 月 10 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 美元对 7.1896 元人民币进行折算,为 1,391,906.56
万元人民币)。2025 年度,在不超过 193,600 万美元的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同时,为保障日常性关联交易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超过 3.5 亿美
元(或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外币,下同)的额度内为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提供资产
抵押/质押担保等措施,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资产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 3.5 亿美
元。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在审议范围内组织谈判、
签署相关协议等事宜。
该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
赵志东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
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5 年度,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93,600 万美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关联交易内 定价原 2025 年度 2024 年年初至 12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容 则 预计金 额(含税) 月 10 日已发生金
额(含税)
无锡欣珩 采购货物 66,000 31,882.75
向关联人采购 无锡欣旸 采购货物 按市场 83,600 49,367.41
原材料 定价原
无锡欣联 采购货物 则 22,000 -
无锡欣融 采购货物 22,000 -
合计 193,600 81,250.15
注:在不超过 193,600 万美元的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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