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0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4 年 12月 18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12 月 18 日 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8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
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2 月 12 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
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
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北京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嘉华大厦 D 座 1211(公司第一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将对中
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按附件三格式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还需按附件二格式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件、传真及信函应在 2024 年 12 月 17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来信请注明“股
东大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