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6 20:22:40 股吧网页版
合纵科技及相关责任人被罚近千万元
来源:大河财立方


K图 300477_0

  【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26日,合纵科技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有关规定,合纵科技及相关责任人被监管罚款950万元。

  经查明,合纵科技全资子公司在2022年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提供资金5.08亿元,分别占合纵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当期披露净资产的21.78%、17.01%。合纵科技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同时,合纵科技未按规定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刘泽刚时任合纵科技董事长,决策、安排案涉关联交易事项,韦强时任合纵科技董事、总经理,参与、知悉案涉关联交易事项,张晓屹时任合纵科技董事、财务总监,对于案涉关联交易事项未予充分关注,且刘泽刚、韦强、张晓屹分别签字保证合纵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依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刘泽刚、韦强、张晓屹是合纵科技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合纵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的罚款。

  时任合纵科技董事长刘泽刚,时任合纵科技董事、总经理韦强,时任合纵科技董事、财务总监张晓屹一同被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