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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9 18:17:09 股吧网页版
恒锋工具: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0


证券代码:300488 证券简称:恒锋工具 公告编号:2024-083
债券代码:123239 债券简称:锋工转债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999,974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5,679,32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62,679,3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60,191,358.39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60,191,358.39元/165,679,321*10股=3.633003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3633003元。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11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4 年 11 月 13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70 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65,679,321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999,974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2,999,974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5,679,32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62,679,3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60,191,358.39元(含税)。

3.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5,679,32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62,679,3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3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
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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