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23 18:33:06 股吧网页版
润欣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4


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或“公司”),2023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
总股本 504,603,4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5 元(含税),
共分配现金股利 17,661,120.65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504,603,4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31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8
月 1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8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04 上海润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 08*****113 领元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7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7
月 3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价格履行相应调整程序并进行披露。

七、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 200 号 A 号楼 301 室

咨询联系人:庞军、赵燕

咨询电话:021-54264260

传真电话:021-54264261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