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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6 09:49:07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尊敬的董秘,有关公司收购筠诚和瑞合理性与必要性的问题,请对于以下问题给予解释。1.筠诚和瑞估值17亿,估值水平远远大于筠诚和瑞招股书披露可比公司(华骐环保、艾布鲁、中持股份、天源环保、维尔利)估值水平,公允性如何保证?公司公告中的评估报告可否进行披露?如此溢价下是否有业绩补偿条款来保障投资人利益?
温氏股份: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次交易价格参照第三方专业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并由公司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合计交易价格对应估值不超过评估值。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4-12-16 18: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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