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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13 20:07:30 股吧网页版
温氏股份:触发约定回购情形,拟回购温氏乳业13.94%股份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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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氏股份1月13日公告,公司拟以现金回购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农业基金”)等5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广东温氏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乳业”)股份数5598.3917万股的89.66%,即5019.518万股,占温氏乳业股本总额的13.94%。

  温氏股份回购价款为【交易对方实际向温氏乳业支付的增资认购价款本金*(1+6%*实际投资天数/365)-交易对方已实际收到的从温氏乳业取得的现金分红】*89.66%。其中:实际投资天数自2021年3月31日(含当日)起计算至温氏股份实际支付转让价款之日(不含当日)为止。

  本次转让价款将在交易协议生效(双方签字盖章且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交易对方,因此以截至2025年1月16日(不含当日)测算,实际投资天数为1387天,公司回购总价约2.86亿元(最终数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此前,2021年,温氏乳业通过增资扩股引进了农业基金、深圳市星联合投资合伙企业、广东彩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珠海聚缘投资合伙企业、深圳市百果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5名交易对方,公司、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农业基金等5名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广东温氏乳业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根据《增资协议》约定,如果截至2024年12月31日温氏乳业仍未能实现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及经农业基金等5名交易对方认可的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则农业基金等5名交易对方中任意一方有权独立要求公司及筠诚控股根据《增资协议》的约定回购农业基金等5名交易对方所持温氏乳业的股权,其中公司需回购农业基金等5名交易对方中任意一方转让股权的89.66%。现《增资协议》到期并触发以上约定回购的情形,需由公司按协议约定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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