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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8 23:43:25 股吧网页版
新易盛: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300502 证券简称:新易盛 公告编号:2024-052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通知全体监事,并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以
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智强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分析,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详见2024年6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公司总股本由原709,919,026股变更为708,810,852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原709,919,026元变更为708,810,852元。鉴于上述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此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本次实际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4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41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公司以2024年8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授予61.3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08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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