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0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志机电”、“公司”)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昊志机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9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 22,083,74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03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21,499,982.41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211,928,218.46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全部到位,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227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本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披露的《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昊志机电 67,051.20 33,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昊志机电 12,000.00 12,000.00
合计 - 79,051.20 45,000.00
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由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董事会同意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作出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 原计划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
总额 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1 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 昊志机电 67,051.20 33,000.00 14,892.82
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昊志机电 12,000.00 12,000.00 6,300.00
合计 - 79,051.20 45,000.00 21,192.8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本次发行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利用自筹资金投入并使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的情况。
(二)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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