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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8 19:55:04 股吧网页版
金冠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8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邬劲松先生

其他非独立董事:张艳利女士、司马隆奇先生、郭成芳女士、张荣纪先生、吴帅女士

独立董事:张复生先生、姚庆霞女士、童靖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第七届董
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邬劲松先生(主任委员)、张艳利女士、张荣纪先生、吴帅女士、司马隆奇先生

2、审计委员会:张复生先生(主任委员)、童靖先生、郭成芳女士

3、提名委员会:童靖先生(主任委员)、姚庆霞女士、邬劲松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姚庆霞女士(主任委员)、张复生先生、张艳利女士
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其中,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复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白冠秋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白冠秋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张磊磊先生、吴宗南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第七届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总经理:张荣纪先生

副总经理:张艳利女士、李海峰先生、刘宪明先生

董事会秘书:吴帅女士

财务总监:李海峰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唐浩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8712663

邮箱:jilinjinguan@163.com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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