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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02
证券代码:300521 证券简称:爱司凯 公告编号:2024-035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以通讯及
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全体监事
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期限,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吴海贵先生主持,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的监事 3 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等要求,经监事会认真地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案的议案》
监事会逐项审议并同意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
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
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在前述范围内,由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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