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7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领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9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7 月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资子公司湖南领湃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领湃”,曾用名: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新敏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与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新建设”)签订租赁合同,由湖南领湃按照动力电池项目的实际需求向弘新建设租赁位于祁东县归阳工业园的厂房、设备等资产,租赁期限为 15 年,自首次实际交付之日起算,租金由湖南领湃及弘新建设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租赁标的位于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归阳工业园金威路,权利人为弘新建设。标的资产中的房产尚在建设过程中,设备尚在购置过程中,弘新建设将分批向湖南领湃交付标的资产,且最晚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全部标的资产的交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 日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70),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0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领湃已与弘新建设签署了租赁合同。
为更好地明确湖南领湃与弘新建设就“锂离子动力电池(2.4GWh)建设项目”的租赁关系以及租赁资产、租赁价格、租赁期限等租赁重要条款,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签订<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按照 2020 年 7 月签订的《租赁合同》框架约定,资产租赁期限为 15 年,弘新建设就“锂离子动力电池(2.4GWh)项目”租期事项补充约定如下:“锂离子动力电池(2.4GWh)项目”租期自弘新建设向湖南领湃首次实际交付标的资产之日起算。在租赁期内,除不可抗力导致出现无法续租的情形之外,弘新建设承诺不会主动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要求;租赁期满,湖南领湃若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 30 日向弘新建设提出续租请求。在承租方提出续租的情形下,弘新建设承诺,除不可抗力导致出现无法续租的情形之外,将按照市
场公允价格与承租方签订相关续租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的《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前期因公司与弘新建设未就租赁的厂房面积和设备明细、租金计算方式和价格达成一致,因此未签订租赁协议。现公司与弘新建设就具体租赁标的与价格达成一致,拟根据前期相关合同的约定,租赁弘新建设持有的电芯生产线厂房及动辅设备、中试线厂房、大储线厂房、模组线厂房及设备,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并由公司子公司湖南领湃、湖南领湃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湃研究院”)与弘新建设签订一系列《租赁合同》,租赁期限 9 年。根据拟签订的租赁合同,2023 年应向弘新建设支付租金 52.91 万元,2024 年应向弘新建设支付租金564.84 万元。具体租赁内容如下:
1、3#电芯生产线(2.4GWh)的厂房及动辅设备,租金按照每年实际产量结算,若年实际产量低于保底产量 0.4GWh 的,则按照保底产量计算;若高于保底产量的,则按照实际产量计算。满产情况下租金为 2,194.02 万元/年,9 年租赁期限的交易金额为 19,746.16 万元;保底产量情况下租金 365.67 万元/年。
2、中试线厂房租金为 141.30 万元/年,9 年租赁期限的交易金额为 1,271.70
万元。
3、大储线厂房租金为 61.25 万元/年,9 年租赁期限的交易金额为 551.27 万
元。
4、模组线厂房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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