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债务和租金豁免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湃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领湃科技获得债务和租金豁免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债权人暨控股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衡帕动力”)出具的《关于豁免借款的通知》及《关于豁免借款利息的
通知》,衡帕动力决定无偿豁免公司借款本金 2.8 亿元以及截止 2024 年 12 月公
司向衡帕动力借款产生的借款利息累计 4,960 万元;公司子公司湖南领湃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领湃”)与湖南领湃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湃研究院”)于近日收到出租方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新建设”)出具的《关于无偿豁免租金的通知》,弘新建设决定豁免湖南领湃承租其厂房、设备的租金 2,200 万元,豁免领湃研究院承租其厂房的租金 100 万元。
以上债务本金、利息和租金豁免为衡帕动力和弘新建设单方面、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豁免生效后将不会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承担或履行上述任何责任或义务。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衡帕动力为公司控股股东;弘新建设与公司同为衡阳市国资委实际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00MA4QN13K9B
注册资本:150,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7 月 30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衡阳弘湘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华新大道 11 号
经营范围:自有资金进行新能源科技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民间资本投融资中介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展示展览服务(除展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衡阳弘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66.45
衡阳弘湘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30,000 19.93
湖南凌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500 13.62
2、衡帕动力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78,545.35 181,400.52
所有者权益 108,874.95 1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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