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7 20:21:11 股吧网页版
博创科技: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6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已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4、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5、2022 年 9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6、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7、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8、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9、2024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10、2024 年 6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11、2024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期条件成就的
议案》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