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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27 18:59:02 股吧网页版
丝路视觉: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8


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4-047
债券代码:123138 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李丽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李丽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并承诺其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相关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丽杰作为征集
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第
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本次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公开进行。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丽杰,其基本情况如下:

李丽杰女士,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先后在冶金部第三冶金建设公司、深圳华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开发磁记录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股证事务工作,曾任职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深顾问。现任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海格金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1、征集表决权涉及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提案名称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拟审议的以下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提案 1.00:《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案 2.00:《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9)。
2、征集主张

征集人投票意向: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声明:就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提案1.00-3.00,不接受与其表决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征集人投票理由: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
象的条件。

3、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 2024 年 6 月 6 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交易结
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2)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4 年 6 月 6 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3)征集期限: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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