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4
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4-090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洋南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在公司杭州总部行政大楼会议室召开,采
取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到 3 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 3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洋南先生主持,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沈剑豪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41.17 元/股调整为
41.00 元/股。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 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和《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预留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以 2024年 12月 4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41.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7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8.98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3、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充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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