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1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2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象山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山激智”)和浙江紫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科技”)于近日收到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公布宁波市2024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象山激智和紫光科技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对安徽省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全资子公司安徽激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激智”)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433102095,发证时间:2024年12月6日,有效期:三年。
2、象山激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433102781,发证时间:2024年12月6日,有效期:三年。
3、紫光科技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433101611,发证时间:2024年12月6日,有效期:三年。
4、安徽激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434004454,发证时间:2024年11月28日,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象山激智和紫光科技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安徽激智系新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上述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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