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到账时间
1、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79 号文《关于同意武汉精测电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31,446,011股,发行价格每股47.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3,999,982.61
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
人民币 10,070,000.00 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1,483,929,982.61 元汇入公司在招商
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开立的 127906155810410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此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 10,000,000.00 元,其他发
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264,150.9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2,735,831.67元,
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31,446,011.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451,289,820.67 元。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231 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9 号文《关于同意武汉精测电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76.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数量1,276.0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6,000,000.00元。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
币 10,600,000.00 元(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265,400,000.00 元汇入公司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名称 账号 金额
民生银行武汉东湖支行 638386899 530,000,000.00
中信银行武汉自贸区支行 8111501013101070957 250,400,000.00
兴业银行武汉自贸区支行 416230100100024603 485,000,000.00
合计 1,265,400,000.00
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
10,0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2,212,264.1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1,263,787,735.86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032 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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