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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3 18:27:48 股吧网页版
平治信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4-041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 2 号楼 11 层公司会议室
3、参加会议的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郭庆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2 名,代表股份 39,121,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381%。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名,代表股份31,80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95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71 名,代表股份 7,315,05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24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1 名,代表股份
7,315,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427%。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名,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中小股东 71 名,代表股份 7,315,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427%。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庆先生主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0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756%;反对7,020,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467%;弃权 6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7%。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04%;反对 7,020,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795%;弃权 6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0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张逸飞、肖月江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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