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1
证券代码:300577 证券简称:开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130
债券代码:123039 债券简称:开润转债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9,792,534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股份 2,121,522 股后的 237,671,0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1.4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4,699,967.75 元。
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以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
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34,699,967.75 元÷239,792,534 股×10 股=1.447082 元,即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1447082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47082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截
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总股本(239,792,534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上持有的股份(2,121,522 股)后的股本 237,671,0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4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4,699,967.75
元,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
份 2,121,522 股后的 237,671,0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46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14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92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6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本次权益分派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1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11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1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2,121,522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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