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9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25-006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 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本数)。
2、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1月10日起生效。
3、除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2025年1月9日,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具 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2024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50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按回购价格上限和 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25万股至250万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 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97,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7%,最高成交价为9.0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413,565.59元。
三、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变化情况及公司股价变化情况,为保障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决定将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本数),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1月10日起生效。
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6.00元/股,结合已回购的股份数量进行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135.24万股至213.3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91,471,030股的0.71%至1.1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除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方案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变化情况及公司股价变化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0.0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6.0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1月10日起生效。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事项发生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将用于股权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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