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26 18:26:37 股吧网页版
移为通信: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7


证券代码:300590 证券简称:移为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2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星期四)在上海市闵行区新龙路 500 弄 30 号 6 楼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提议召开,并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廖荣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5 人,实际参会董事5 人(包含 2 名独立董事)。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
反映了公司 2024 年上半年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在募集资金三个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目前“4G 和 5G 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动物溯源产品信息化产业升级项目”、“工业无线路由器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集资金三个投资项
目进行延期至 2025 年 8 月 17 日。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目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首次授予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可归属的比例为 84.66%,剩余 10.2441 万股不得归属。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由于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22 万股不得归属。

上述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4641 万股股票由公司董事会作废。
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彭嵬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