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1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4-056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
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数量共计 4 名,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0,259,42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46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三。
一、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和股本变化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情况
2022 年 3 月 31 日,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韩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5号),同意公司向韩谦等 45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并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1,700 万元的注册申请。
2022 年 4 月,公司向韩谦、禹培根、禹虎背、韩光剑 4 名特定对象及曹建
影、赵敬涛、赵敬丹等 41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15,036,245 股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2.2109%股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27736
号),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止,利安隆已收到韩谦、禹培根、韩光剑、
禹虎背、曹建影、赵敬涛等 45 名自然人合计持有 92.2109%的股权,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5,036,245.00 元,相关股权过户登记至利安隆名下。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如下:
序 交易对方 股东类型 获取的对价股份数量(股) 业绩补 偿顺位
号
1 韩谦 个人 3,809,870 第一顺位补偿义务人
2 禹培根 个人 3,809,870 第一顺位补偿义务人
3 禹虎背 个人 1,319,840 第一顺位补偿义务人
4 韩光剑 个人 1,319,840 第一顺位补偿义务人
5 赵铁军 个人 387,265 第二顺位补偿义务人
6 李洪涛 个人 235,005 第二顺位补偿义务人
7 李铁宁 个人 190,938 第二顺位补偿义务人
8 刘明 个人 164,735 第二顺位补偿义务人
9 赵祎 个人 129,094 第二顺位补偿义务人
10 吴亚文 个人 117,665 第二顺位补偿义务人
11 袁幽 个人 94,122 第二顺位补偿义务人
12 甘淼 个人 70,904 第二顺位补偿义务人
13 刘颖 个人 70,596 第二顺位补偿义务人
14 高兰春 个人 63,543 第二顺位补偿义务人
15 于广 个人 58,052 第二顺位补偿义务人
16 王雪 个人 48,940 第二顺位补偿义务人
17 张士卿 个人 38,901 第二顺位补偿义务人
18 曹娥 个人 31,368 第二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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