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公告编号:2024-076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飞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1 月 25 日,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飞先生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开睿 138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云南国际信托”)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云南国际信托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29,000,322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5.0000%。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飞先生与云南国际信托签署
了《股份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主要如下:
(一)双方同意将原协议第 5.2(4)条整体删除。
原协议 5.2(4)条内容如下:
乙方支付转让价款以乙方委托人交付信托资金为前提,如因乙方的委托人未能及时认购或追加资金导致乙方无法按约支付转让价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由双方另行协商转让价款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或乙方可通过处置标的股票的资金用于
支付转让价款,本协议项下约定的违约责任以本信托信托财产承担,不足部分由委托人履行,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不以自有资金承担任何赔偿义务。
(二)其他
补充协议通过直接替换条款或直接增加/删除条款的方式对原协议的内容进行修改,故阅读者应将补充协议的修改内容按照替换/增加/删除相应条款的方式嵌入原协议以理解双方的真实意思。
补充协议是原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做约定的,依照原协议约定履行。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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