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4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
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拓斯达公开增
发 A 股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期均已届满。由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天国富证券仍需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履行督导义务。综上,中天国富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
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65,249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40.46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49,999,974.54 元,扣除发行费用 40,829,327.5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9,170,647.0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对本公司公开增发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 [2019]第 ZI1069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 2020 年第 62 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并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5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6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7,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4,836,792.45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5,163,207.55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对本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I1005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022 年 11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募集资金用途
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
智能装备等项目(以下简称“江苏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为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应
用系统业务和注塑机、配套设备及自动供料系统业务,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60,917.06 万元,现变更使用募集资金为 36,786.73 万元(含利息);并同意将该项
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集资金项目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设备
及注塑和 CNC 机床设备增资扩产项目-注塑机子项目。本次变更项目涉及的募集资
金 28,000 万元(含利息),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43.22%。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增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
智能装备等项目(以下简称“江苏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江
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4,639,226.32 元(以上金额含利息收入,具体金
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江苏拓斯达流动资金。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江苏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全部完成注销,最终实际项目节余
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 35,739,368.20 元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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