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8 19:17:09 股吧网页版
富瀚微: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300613 证券简称:富瀚微 公告编号:2024-068
债券代码:123122 债券简称:富瀚转债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等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陈晓春先生
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2024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此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上半年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