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2
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24-078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对公司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2、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对前期相关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陈晓凌、王春梅、蒋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22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指出公司收入政策披露不准确、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根据《决定书》所认定的情况,公司对相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进行了严格自查,并针对《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行自查整改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以《决定书》为依据,结合自查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调整。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年度财务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也不会导致已披露年度财务报表的期末净资产发生净资产为负的情形。
二、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 对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名称 调整前金额(元) 调整后金额(元) 调整金额(元) 调整比例(%)
应收账款 508,916,516.91 510,603,966.76 1,687,449.85 0.33
流动资产合计 2,627,895,724.61 2,629,583,174.46 1,687,449.85 0.06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604,492.82 25,617,814.79 13,321.97 0.05
非流动资产合计 306,680,638.29 306,693,960.26 13,321.97 0.00
资产总计 2,934,576,362.90 2,936,277,134.73 1,700,771.82 0.06
应付账款 124,634,351.74 122,637,894.40 -1,996,457.34 -1.60
应交税费 44,673,646.33 45,364,218.71 690,572.38 1.55
流动负债合计 436,578,126.41 435,272,241.45 -1,305,884.96 -0.30
负债合计 465,612,499.72 464,306,614.76 -1,305,884.96 -0.28
未分配利润 450,459,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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