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3
证券代码:300619 证券简称:金银河 公告编号:2024-047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11 月 22 日,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文件,并根据有关规定,于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2日通过现场公告展示的方式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反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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