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对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库科技”、“公司”)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李威、黄子真
(三)协办人:胡彦威
(四)培训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五)培训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创新三路 399 号光库科技 7 楼
会议室
(六)培训人员:黄子真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
(八)培训内容: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新“国九条”政策、“并购六条”及其配套政策,并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等规则要求,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建设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公司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对新“国九条”政策、“并购六条”及其配套政策、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建设相关规定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威 黄子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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