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3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业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对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相关披露标准。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及相关公告。
自 2024 年 3 月 21 日至 2024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
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 8,299.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10%。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通过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等工作,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积极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达成;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十三日
附表: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不含已履行披露义务的诉讼、仲裁事项)
编 案件进展/ 金额
案件编号 原告 被告 受理法院 所涉事项 案由 收到时间
号 判决结果 (万元)
(2024)苏 南京江桥建 被告一:建泰建设有 建泰已与原告江桥公
1 0113 民初 材实业有限 限公司 南京市栖霞 南京 N0:2021G82 地 买卖合同纠纷 司达成调解合意,双 2024/4/22 1,698.40
3161 号 公司 被告二:维业建设集 区人民法院 块主体建安工程项目 方签订调解协议后由
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出具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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