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24 18:43:43 股吧网页版
维业股份:关于华发集团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5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发集团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其提供
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提供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拟提供担保额度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本次担保系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降低融资成本,充分利用金融市场融资工具,优化融资结构,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拟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各类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本数,下同),额度有效期为 2 年,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在具体融资业务及担保发生时,预计公司按实际担保金额的 0.3%/年向华发集团支付担保费,具体费率根据融资类型、市场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各类融资业务的具体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为华发集团提供相应的反担保。融资业务包含但不限于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等。

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发集团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巍、张宏勇、金智勇回避表决。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融资业务实际情况具体办理上述担保及反担保等相关事宜。上述担保、反担保事项及相关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涉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届时关联股东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0363258N

法定代表人:李光宁

公司住所:珠海市拱北联安路 9 号

注册资本:1,691,978.971564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6 年 05 月 14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72,964,895.62 万元,负债总额为
55,440,072.86 万元,净资产为 17,524,822.77 万元;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568,687.87 万元,净利润 524,445.31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为 73,920,199.34 万元,负债总额为
55,962,969.82 万元,净资产为 17,957,229.52 万元;2024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
入 8,345,795.48 万元,净利润 324,049.25 万元。

主要股东: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华发集团 93.51%股权,广东省财政厅持有华发集团 6.49%股权。

经查询,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华发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华发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额度:人民币 50 亿元,可循环使用;

有效期:本次华发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系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融资条件,拓宽融资渠道,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体现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