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相关问题之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
二〇二四年八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受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捷捷微电”或“上市公司”)的委托,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华创证券”)担任捷捷微电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
财务顾问。根据贵所 2024 年 8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4〕030007 号)(以下简称“审核函”)的要求,捷捷微电会同有关中介机构,按照贵所的要求对审核函中提出的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逐条进行回复说明,请予审核。
除特别说明外,本审核函回复(以下简称“本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在本审核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本审核函回复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目录
问题一...... 4
其他问题...... 12
问题一
申请文件显示:2022 年、2023 年,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标的资产)营业收入分别为 5,915.19 万元、52,224.83 万元,净利润分别
为-2,148.51 万元、-2,693.39 万元。2024 年 1-6 月,标的资产实现营业收入
42,962.76 万元、净利润 6,481.10 万元;2024 年全年预计营业收入 112,617.73
万元、净利润 22,413.34 万元。
请上市公司结合在手订单、主要客户经营规模、产能利用率及生产成本等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全年业绩预计的依据及谨慎性,以及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在手订单、主要客户经营规模、产能利用率及生产成本等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全年业绩预计的依据及谨慎性,以及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根据测算,标的公司预计 2024 年全年营业收入为 112,617.73 万元、净利润
22,413.34 万元,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之“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七、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之“(五)标的资产盈亏平衡点和预计达成时间”披露了标的公司 2024 年业绩预计的测算过程。
目前,标的公司产能还处于不断爬坡过程中,2024 年 1-6 月标的公司实现
收入 42,962.76 万元、净利润 6,481.10 万元,随着标的公司产能和投产量的扩大,2024 年下半年的收入规模将继续扩大,收入及净利润将超过上半年水平,标的公司业绩增长预期明确。
2024 年 1-6 月,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 42,330.18 万元,高于 2024 年 1-
6 月主营业务收入预计数 37,973.00 万元;标的公司 2024 年 1-6 月主营业务成
本为 31,042.47 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23 年度大幅提升;标的公司 2024 年
1-6月销售费用实际发生金额167.83万元低于全年预计金额455.05万元的50%,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 1,928.56 万元、3,504.73 万元,与全
年预计金额的 50%基本持平;标的公司 2024 年 1-6 月财务费用为 1,323.90 万
元,高于全年预计金额 351.48 万元的 50%,主要原因为贷款贴息预计于 2024 年
第三季度取得,预计贴息金额为 3,687.09 万元,2024 年 1-6 月标的公司未取得
上述贴息。
标的公司全年业绩预计的依据充分且具备谨慎性,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业绩增长具备可持续性,具体如下:
1、标的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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