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2 19:21:09 股吧网页版
万兴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3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会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4日(星期三)

7、出席/列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2月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D座3楼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资产置换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
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2024年12月5日16:00前)即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