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9 19:40:16 股吧网页版
华测导航: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9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完毕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宁波垚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测导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延平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宁波垚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垚达投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计划自2024年5月10日起6个月内(但窗口期不增持),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12,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2024年5月10日、2024年8月10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司于近日接到宁波垚达投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垚达投资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累计增持公司股票4,39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的0.8063%,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120,079,050.00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宁波垚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 本公告所指“总股本”如未说明时间,均指 2024 年 8 月 28 日的股份数量 545,517,281 股。

宁波垚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延平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2、增持主体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宁波垚达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延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0,787,524 股,占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20.3284%,通过上海太禾行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62,006,677 股,占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11.3776%,通过宁波上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5,259,648 股,占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2.8000%,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8,053,849 股,占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34.5060%。另赵延平先生之配偶杨云女士通过宁波上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108,929 股,占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0.2035%。

3、赵延平先生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了增持计划,并已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实施完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相关公告,除此之外,赵延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增持计划。

4、本公告披露前 6 个月内,赵延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
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华测导航未来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3、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 12,000 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 20,000 万
元人民币。

4、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5、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将不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
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

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将继续实施本增

持计划。

8、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增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